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架起了采购人和供应商沟通的桥梁,信息化时代要充分利用智能技术,避免遗漏、检查纠错,高效高质完成信息发布。日前,济宁市财政局印发《济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、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,开发政府采购智能化信息检测系统。实现信息发布前智能自检、智能提示纠错、纠错后发布的闭环信息管理。
全面审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
“《办法》明确要求采购人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、财政部门这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,应对所发布的政府采购交易、监管处罚及政策等信息内容要进行全面审查。”济宁市财政局局长李明涛向记者介绍道,“意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,规范信息发布行为,更是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”检查的内容包括不得出现错、漏、别、重等错误信息,更不得出现涉密、敏感、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。
实现信息发布前检测纠错
依托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,开发上线济宁市政府采购智能化信息检系统,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检错机制。一是增加“错敏词库”模块,“错词”包括常见错别字词组的检测,“敏感词”包含政治、暴力、色情、反动、辱骂、低俗等敏感信息的检测。二是增加“链接地址白名单”模块,把常用链接加入白名单中,屏蔽外部链接地址,进一步提升智能检测范围。三是开发“超文本纠错”模块,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,归纳整理政府采购语料库,训练纠错模型,纠错模型能对音似错字、形似错字、多字、少字等情况有效检测并纠正,全方位地保障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把控重点环节提高信息质量
《通知》指出济宁市财政局实行采购信息发布重点环节检测,全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。一是前置信息检测环节,采购人在“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”文件编制阶段,务必要进行信息检测,系统自动对错敏词、未知链接和技术性信息等进行智能化检测,采购人根据系统反馈信息进行点对点修改,修改正确后方能发布信息。
二是在把握关键环节上,多维度提高信息检测精准度,运用政府采购智能化信息检测系统,以系统检测和人工校验相结合的方式,在采购项目各类公告发布前,进行敏感词汇的筛查,设置预警节点,拦截错误信息、违规内容,引导采购人、代理机构规范交易行为,确保交易信息安全合规。
三是在结果清单管理上,运用智能系统对政府采购信息检测结果进行分类汇总,涵盖错别词数量、页面分布情况、错识类型等多个统计维度,基于错链扫描结果自动生成检测报告,为政府采购监管提供参考,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。